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与特斯拉二手车(广州)有限公司武侯分公司、广州特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一审判决书公开。 文书显示,原告特斯拉上海公司诉称,被告特斯拉二手车武侯分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在店铺招牌、装潢、服务场所中使用与涉案商标和作品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并在抖音账号上使用上述标识进行宣传,侵犯其商标专用权和著作权,构成不正当竞争。 被告辩称,涉案抖音号已改名,侵权行为已停止,其是经营特斯拉品牌二手车的公司,使用被诉侵权标识系必要的客观描述。 法院审理认为,特斯拉二手车武侯分公司成立时间在“特斯拉”商标核准注册日期之后,且“特斯拉”系其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属于最具显著性的部分,故特斯拉二手车武侯分公司将“特斯拉”作为企业字号使用构成不正当竞争。最终,法院判决特斯拉二手车武侯分公司立即停止使用该企业名称,赔偿特斯拉上海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5万元。 天眼查显示,广州特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为特斯拉二手车(广州)有限公司,于今年3月改名,值得一提的是,今年8月份,该公司长沙分公司也曾被特斯拉起诉,并被法院判赔30万元,目前,上述长沙分公司及武侯分公司均已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