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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21时56分许,深圳交警接警称在龙岗区新木新围仔路段处发生一起三辆小车刮碰的交通事故。民警经一番勘查走访了解到事情是这样的。叶某驾驶粤B号牌出租客运小车在龙岗区新围仔综合楼门口与由张某停放的鄂F号牌小车车身左后侧发生碰撞后,再倒车时又与吴某停放在新围仔综合楼门口的鄂H号牌小车车身左前侧发生碰撞,造成三车部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蜀黍对肇事出租车驾驶员叶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201mg/100ml,抽血鉴定结为187.24mg/100ml,达到危险驾驶的标准。
据叶某供述其是一名出租车司机,他表示自己知道酒后不能开车可是却误以为在停车场内,即使酒后倒一下车也没有关系于是,便“引祸上身”了。6月29日当晚,叶某与两个朋友吃饭期间其喝了半斤白酒,饭后叫了另一朋友驾车搭载大家去附近休息。令人发愁的是,帮忙代驾的朋友不懂如何启动电动车,叶某便“好心”上车,准备将车移出停车位再交给别人驾驶。不料倒车时撞了车,叶某与被撞车辆的司机协商过程中,对方司机发现叶某浑身酒气,还打算离开现场,于是选择报警。
最终叶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而在此次事故中,肇事车辆属于营运出租车,叶某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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